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因科室调整和工作需要,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对内设科室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灌南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6日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内设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总结,起草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文件;负责教育工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负责教育工委和教育局文件的审核、印制以及局机关各种文件的收发、运转和管理,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接待和教育外事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通讯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和大宗物品采购;牵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教育通联工作;负责《灌南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科:
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教育工委中心组学习、教育系统党校建设和党的组织、宣传工作;指导教育工委所属党委、总支、支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政风、行风、师德师风建设,协助查处党员干部及教职工违纪、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做好教育工委所属支部的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教育科(挂“教育现代化创建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布局规划和常规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负责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的招生管理及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办学标准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教育质量评估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征订和学籍管理工作;参与中小学师资和校长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品牌创建和课程基地建设;负责中小学德育(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负责残疾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做好保学控辍工作;负责教育现代化创建、薄弱学校改造、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等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事档案、劳资福利等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编制管理、教师流动及岗位设置的总体控制和平衡工作;负责教育人才招聘和教职工的考核、评先、奖励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师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审计科):
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及学年初事业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集与使用;对预算内、外及其他由教育局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提出安排计划并监督使用;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学校收费标准;指导、协调教师工资发放、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机关财务和全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内审工作制度和计划;负责学校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预决算、各种专项经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负责学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审计;负责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学校基本建设、修缮工程审计;负责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撰写审计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体卫艺科:
负责管理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全县学生的体育、艺术竞赛;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军训及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采集、监测及统计、分析、上报工作;配合卫计部门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及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目标督查科:
负责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与考核;负责教育系统目标任务的分解与考核;负责局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的督查;负责局重大决策、重要决定、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和重点项目督查;负责教育工委、教育局其他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负责督导、检查各办学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情况;对学校管理和素质教育进行综合评估;围绕教育中心工作,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负责拟定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制定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撰写督导报告、发布督导结果,督查整改工作;负责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负责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工会:
指导基层工会通过教代会及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培训基层工会干部,开展工会活动;负责教育系统弱势救助、扶贫和结队帮扶工作,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负责按规定拨缴工会经费,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务管理进行审查;负责教育系统妇儿、红十字、计划生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安办: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学校建设和改扩建工程;负责局机关基本建设工作;协助学校进行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质量监督、进度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编制审核等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稳办:
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督查、落实和考评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矛盾排查、信访案件受理和答复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师生集体外出审批工作;指导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校车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平安校园示范县创建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
组织实施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本研修,完成省、市部署的教师和校长培训任务;负责全县中小学的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工作,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常规与评价标准,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管理各类学科考试、竞赛活动;负责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的总结评比与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学校教育技术发展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和电化教育的管理;负责教育教学信息化资源建设;负责“智慧校园”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图书室及各类专用教室建设、配备、管理、应用和研究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开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及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的各项工作;负责灌南教育网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指导全县学校校园网的建设与管理;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试中心:
负责全县高考(学业水平测试)、成人高考及中考的各项工作,配合省、市教育考试院做好高、中考录取及招飞工作;负责标准化考点建设和各类考试的安全保密、考务培训工作;负责高考(学业水平测试)、成人高考及中考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有关问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查处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社办:
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社会教育、民办教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招生、专业设置、学籍管理、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县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短期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负责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的审批备案工作;协助做好民办学校(幼儿园)的行政审批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勤工俭学办公室(挂“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及生活用品的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学校商店和学生着装、饮用水等教育市场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儿童)资助及其他学生资助工作;负责苏北地区基层工作大学生学费补偿工作;指导、审核中职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助学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